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岚安委〔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片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海坛片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海坛片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多发时期,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区管委会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措施;联合辖区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进行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配合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系统内社会单位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各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加快推进平潭步行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配合区社会事业局推进区中医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政法综治处,城乡管理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包村工作队及中埔社区负责)
2.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单位整治。组织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古建筑、宗教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作业、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督促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集中排查整治。要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排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的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吸取泉州“8·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严禁利用自建民房改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政法综治处、城乡管理处、各村居负责)
5.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城乡管理处负责,各村居配合)
6.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危紧房改造内容。(交通与建设处负责)
7.推进鲍鱼养殖行业综合治理。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鲍鱼养殖行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和任务分工,规范鲍鱼笼堆放、管理,落实落细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经济发展处负责,各村居配合)
8.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建筑工地、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强化消防基础建设
1.打牢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
管理局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坛片区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推进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将村居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平安村居考评内容。(政法综治处负责)
2.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组织村居人员开展消防设施、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救及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村居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政法综治处负责)
3.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急通道清理,落实日常巡查机制,保障通道畅通;会同相关区直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整治行动。(政法综治处、城乡管理处负责)
4.整治老旧小区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修复改造列入实验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工作,指导老旧小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交通与建设处、城乡管理处负责)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重点对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九小场所”等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处室、各村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辖区干部职工、网格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经营单位场所负责人、安保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消防安全帮扶。落实老、弱、病、残等易受火灾侵害群体帮扶工作,定期上门宣传提示消防安全,及时排查火灾隐患。(政法综治处、各村居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从立
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做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督促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联动协作。各处室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与区直相关部门的条线对接;建立健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处室、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材料报送工作,于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有关佐证材料送到综治应急中心(5),于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海坛片区今冬明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分工表
附件
海坛片区今冬明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分工表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分管领导 | 处室负责人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消防安全 | 薛理杰 | 林辉宁 | 政法综治处 | |
2 | 危险化学品 | 周训岚 | 林辉宁 | 政法综治处 | |
3 | 烟花爆竹 | 周训岚 | 林辉宁 | 政法综治处 | |
4 | 旅游文体 | 周训岚 | 薛 海 | 社会事业处 | |
5 | 交通运输 | 李 平 | 张 杰 | 交通与建设处 | |
6 | 建筑施工 | 李 平 | 张 杰 | 交通与建设处 | |
7 | 城镇燃气 | 李 平 | 张 杰 | 交通与建设处 | |
8 | 民房安全 | 李 平 | 张 杰 | 交通与建设处 | 含危紧房改造 |
9 | 非煤矿山 | 林述佳 | 施友发 | 资源生态处 | |
10 | 宗教场所 | 陈鸿朝 | 林立勇 | 党群工作处 | |
11 | 渔业生产 | 林彦 | 林我禄 | 经济发展处 | 含渔港渔船 |
12 | 制冷企业 | 林彦 | 林我禄 | 经济发展处 | |
13 | 商贸企业 | 林彦 | 林我禄 | 经济发展处 | |
备注:其他领域按涉及的各自分管和相关处室对应负责。 |
海坛片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