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征启公告〔2020〕7号
为实施平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壳丘头遗址博物馆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项目面积:0.6064公顷。
(二)项目位置:东:至邻白青支路、
西:至邻空地、
南:至邻空地、
北:至邻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平原镇上攀村民委员会和剑湖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第六个工作日,由平原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平潭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