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维保单位、各有关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电梯安全风险,根据省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七家电梯企业主动召回部分电梯产品的通知》(质监特便〔2017〕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蒂森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森公司”)对已出厂的驱动主机为永磁同步无齿轮型式,且采用鼓式制动器系统的在用电梯免费加装“电机封星”功能。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对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主机的电梯加装“电机封星”功能后,可以防止电梯因制动器故障而出现快速溜车的情况,减小乘客因此类故障受伤害的可能性。本次加装“电机封星”功能属于一般修理,蒂森公司应派遣经专门培训的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保留操作记录,操作完成后要进行相关项目的测试,确保电梯安全使用。同时,对于鼓式制动器,要根据现场情况,向维保单位演示进行免费单次清洗过程,并对现场发现的受损制动器零件免费单次更换。
二、驱动主机为永磁同步无齿轮型式,且采用鼓式制动器系统的在用电梯维保单位应主动联系,积极配合,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完成部件更换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从召回企业网站上下载“电机封星”技术说明、加装“电机封星”的电气线路图和包含对应鼓式制动器定期维护保养内容的技术资料,认真学习,做好后续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三、为增进用户对本次加装功能工作的理解,请物业、维保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装工作完成后,蒂森公司应向使用、维保单位提交修理和测试报告,与电梯使用或维保单位做好确认,并形成工作总结报我局质监处。
附件:蒂森电梯加装“电机封星”项目清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
(联系人:周明英 电话:23163640 邮箱:451045677@qq.com)
抄送:省局特安处、省特检院,驻区财政金融局纪检组。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